當前位置: 主頁 > 新聞資訊 > 行業資訊 ? 歐盟新包裝法規,再生含量、生物降解堆肥、可回收性定義、回收和重復使用目標,引爭議
作者:admin 閱讀量:次 發表時間:2022-12-03 17:01
根據歐盟委員會計劃,將于2022年11月30日正式公布的關于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法規(PPWR),即現行歐洲指令94/62/EC的修正案,該提案尚未完成。但在10月18日,草擬的文件內容被泄露,該消息已在業界流傳了幾天。該提案涉及以下幾個內容。
一、利益相關方發聲
再生含量的爭議焦點更多地是圍繞對化學回收定義和采納,以及食品接觸方面的法規許可等,其泄露的內容主要是,從消費后的塑料垃圾中回收的最低回收率,即再生塑料含量:
到2030年一次性飲料瓶中的回收率將達到50%,到2040年將達到65%;
接觸敏感塑料包裝的目標值略低,如食品包裹,到2030年為25%,到2040年達到50%;
對于所有其他塑料包裝,最低含量從45%(2030年)開始到2040年達到65%。
預計在再生材料可用性低或價格過高的情況下,這些標準可能會臨時修改。
為了促進回收,并提供足夠的回收量,從2028年起,需要為容量為3升的一次性容器(不僅僅是塑料容器)引入保證金系統(DRS)。
三、回收目標
草案還修訂了回收目標,回收所有包裝重量百分比的65%,材料和時間的百分比有所不同:
到2025年,木材的回收率為25%,塑料和鋁的回收率50%,玻璃和黑色金屬的回收率70%,紙張和紙板的回收率75%。
2030年,這一數字將上升,共同目標將上升到70%,塑料包裝將上升到消費者投入的55%。
出口到歐洲以外的包裝廢物也應計入賬戶,前提是證明其已在目的地國實際回收。
四、重復使用目標
但有人已經對此評論,認為這可能導致,到2035年,仍有25%的歐洲地區的包裝沒有被回收。
六、可堆肥塑料
在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包裝方面也有新的發展,這將在法規生效后兩年內強制要求某些產品,如茶包、咖啡莢、貼在水果和蔬菜上的貼紙以及超輕塑料袋。
一般來說,只有對環境或人類健康有明顯好處時,才允許使用可堆肥塑料;特別是,應避免傳統和可堆肥塑料廢料的交叉污染,這可能會損害回收材料的質量。
如果收集計劃和有機廢物處理基礎設施到位,個別國家可能會決定批準使用輕質可堆肥塑料袋。新規定還要求,除明確允許的包裝外,不得再使用可堆肥聚合物制造包裝。
生物降解氣泡袋:
久信達14年專業生產、銷售、定制生物降解袋、降解纖維袋、可回收膠袋、環保紙袋等,全生物降解、可堆肥、可回收,獲得GRS認證、FSC環保認證,支持出口歐美標準。